郑若骅:国安检控组不受干涉
2020-06-26 00:00
《港区国安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公布,中央会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区亦会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其中,律政司需设立专门部门处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负责检控工作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向本报分析,在检控危害国安案件方面,相信操作与现行检控工作差不多,会揣摩怎样去做,需磨合时间,「执法工作有执法部门做,我哋负责看证据够唔够做检控工作,如果我哋做检控,当然会代表出庭或找外判,操作差唔多一样。」至于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她估计可能是一些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就警方进行侦查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执法机关会问我哋这些工作可唔可以做,能唔能够攞到一个保障。」
《港区国安法》立法是重要举措,律政司专责部门要多少人手配合?由谁领导?郑若骅透露正筹备「班底」中,有待法律条文正式出炉,再作具体安排,「会探讨我哋全部要内部,或者系外面聘用一些人士,一直睇紧,有机会两样都用得到。」她指,律政司与其他部门一样,每年会检讨需否加人手或作调配,今次会特别思考专门部门的人手安排。
郑若骅直言,国家安全立法及相关工作对香港都是新事物,专门部门人员要花些时间学习,外间的律师也说要时间学习,大家需要研究法律条文如何诠释,冀尽快了解,然后清楚知道怎样操作及检控,能在开初的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对部门将来的发展最为紧要。她补充,有关法律在港实施时,律政司才要提供法律意见或作出检控决定,故不用同时要求人员熟知内地法律。
郑若骅又提到,由专门部门检控危害国安案件,对现行检控政策不会有影响,「我们仍然系做检控决定,考虑证据、看法律,都是一样的做法,唔会有特别的修改。」但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她认同可能要作特别思考,去清楚理解,这是有用的及必要的。
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与特区国安委及专门部门将成立协调、协作机制,会加强讯息共享和行动配合等,外界关注公署未来动向,会否直接向专门部门作「指示」要求,郑若骅说,特区政府及公署都有共同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所以在政策上或如何执行,相信政府与公署有协调、沟通很正常,但律政司的工作在《基本法》六十三条很清晰列明,「我哋主管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无论边个都唔可以干涉,我哋的工作永远按证据、适用法律、相关检控守则的条文去做,整体检控工作唔会受到干涉。」
「检控工作,律政司一定按《基本法》六十三条去做,不受任何干涉,唔好意思,系指导唔到我哋。我哋一定跟法律、跟证据、跟我哋的方法去做,大家真系要放心。」郑若骅全力保证。
她并指,国安委有多项职责,当中协调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系最阔的」,她作为成员之一,望可提供意见使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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