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任法官主要考虑专业才能

2020-06-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央赋权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以及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等可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法律界人士忧损害本港司法独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强调,本港司法独立不受影响,特首委任指定法官重点考虑其司法和专业才能,法官能维持独立及公正审案,相信特首会拣选适当人选。而且,不应武断把中央管辖权与影响司法独立拉上关系。

郑若骅表示,《港区国安法》条文仍未出台,难以回应在何种「特定情形」下驻港公署等会对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也未清楚中央管辖权范围,但相信绝大多数案件将由香港调查及审理,市民毋须过分担心,「管辖权是否很阔,令到没有案件在香港审?我又觉得不是。」按法律原则,「无论是属地(原则)好、属人(原则)也好,该罪行在香港犯下,该人又在香港被捕,应该按着现时的法律依据,在香港被控及审理」,她未能理解外界所质疑会影响司法独立的背后逻辑。

她解释,司法独立包含独立及公正两方面,法官有自主权按法律及事实作判决,及持开放态度聆听意见,给予控辩双方机会提出理据。法官的判词更是彰显司法独立的最好方法。现时委任法官,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人选,再交特首委任,按《基本法》要求被委任的法官须有司法和专业才能,不限国籍,且奉行终身制,不会因判错而被控告或解雇,加强司法独立性,「只希望吸引到厉害的法官。」

即使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有关委任仍要符合具备司法和专业才能的重要元素,亦不会影响到有关法官审案时保持独立公正的做法。她重申,法官一直由特首委任,有指定法官名单,不等于特首指定一个法官去审理一件案,由司法机关负责分派,「特首指派法官这一点不会影响司法独立,法官仍然可以free to decide。」

她明白有人担心由行政机关负责检控兼负责找法官,强调律政司作出检控与否至法官审讯工作,均不受任何干涉。「这是我哋很关心、很珍惜的一件事(司法独立),我哋应客观去看,小心去做,可以保障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下,完整落实全国性法律在港执行。」

本港一向有特别法官名单,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安排法官专门处理相关范畴的案件,她预料人大常委会参照了相关做法,并改由特首指定,由于该些法官对有关范畴的法律发展有更深入认识,所作判词可更加接轨。另考虑到国安案件的专门性,指定法官有需要逐步建立相关专长。被问到会否担心特首指定的法官不符中央心水,很快或需更换名单,她相信特首会拣选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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