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料不禁外籍法官审案
2020-05-29 00:00
梁爱诗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的修改稿在「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之后加入「和活动」,是要统一字眼。她又认为,条文的「行为」代表言论本身不会构成罪行,呼吁社会毋须担心「以言入罪」,相信《基本法》及人权法案有足够保障。不过她亦指,若言论、行为及活动一同出现就可能犯法,例如有人一边掟汽油弹一边讲「特首下台」,或者有人煽动向礼宾府掟汽油弹,「就不止是言论这么简单」。
路透社早前引述消息人士称,「港区国安法」将禁止本港外籍法官审理相关案件。梁爱诗认为,这并不符合《基本法》下的一贯做法,又指外籍法官就任时已宣誓拥护特区和效忠《基本法》,认为有关报道欠缺理据。她指出,安排哪位法官审案属法院行政问题,相信原有制度不会改变。
「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提及,中央可按需要在港设立国安机构。梁爱诗相信,任何执法机关都要依法行事,包括《宪法》、《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呼吁社会不用忧虑。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昨出席另一电台节目时指出,「港区国安法」将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代表这是涉及国防、外交及自治范围以外的法律,逻辑上香港法院无权处理相关案件,而即使本港法院有权处理,若裁定违反人权的条例无效,亦可能引来人大常委会释法,说明本港法院的审核权亦会遭大大削弱。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