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阻警前进 青年被控阻差办公
2020-05-29 00:00
庭上播放数段影片,显示大批示威者于当晚七时许在元朗安乐路聚集,与警方相隔约数十米。警方警告无效后开始推进,约四名示威者包括二十四岁被告刘家栋则身处防线外约两米、夹于警方与示威者之间,高举双手且重复表示「褪紧、褪紧」,「我哋后排褪得比较慢,可唔可以畀啲时间?」双方愈趋接近,最后刘遭压地扭臂拘捕。
当晚负责指挥四十一人小队的高级女督察梁倩炘承认身处队伍中后排位置,视线受阻,仅看到刘的头部,不清楚他下半身动作。警员陈沛杰表示自己位于防线第一排,手持透明长盾,因见到被告等人阻碍防线推进,遂警告他们「行开」,刘随即停下,脸部及身体均有接触及推撞其盾牌,及后更闯进防线。辩方大状李安然质疑,当时两名手持圆盾的防暴警推刘「埋盾」,更将他推进防线,陈不能确认同僚有否推刘,但同意两人有所动作。
陈承认自己或其他警员没有问及刘身处防线前的动机,但感觉到刘想协助后排示威者离开。李大状反覆问他,是否肯定被告曾停在其盾牌前,陈起初称「肯定」,后改称「应该系停低咗」,最后又维持原来说法。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三四一九——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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