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邮包案惹争议 撤控丫叉案有先例
2020-05-29 00:00
警长女被撤毒品案惹争议,案件原早有先例。案情透露,二十二岁姓高少女,原被控于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沙田显径邮政局侧门外,贩运二点九六公斤氯胺酮(俗称K仔)。控方案情指,涉案邮包来自法国,收件人是被告,有邮差把邮包派递上门但没有人收,留下通知卡,被告到邮政局领取邮包被捕。
据了解,高的父亲为警长,邮差把毒邮包派递到青衣已婚警察宿舍的单位,其实是高女的亲友住所,邮包收件人则为高女,高女被通知到邮局领取该邮包时,除其名字外,表面还写有美容用品。
律政司代表出庭时指出,过往亦有涉及毒品邮包的案件,但每件案的情况不同,经重新考虑过被告是否知道邮包内有毒品后,控方认为相关证供薄弱,现有证供并不足以达致合理定罪机会,申请撤回控罪。
至前日,案件在沙田法院再讯,律政司承认现有证供没有合理定罪机会,所以申请撤控,但裁判官邓少雄认为,若陪审团获正确引导,将很大机会将被告定罪,直言不同意律政司决定,但因律政司的检控决定不应被干扰,只好批准控方申请。女事主事后获释,但事件引起各界争议。
其实类似撤控个案已有先例,该案疑涉及反修例,案情指去年十一月底,海关发现一个由美国寄到本港邮包,内有三副「丫叉」投射器及六包钢珠(共五百四十颗),警方遂假扮送货员到秀茂坪南邨,拘捕收件人,即曾留学美国大学的二十二岁姓赵男生,控以一项企图管有攻击性武器,意图作非法用途。至今年二月七日,控方甫上庭即称,徵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申请撤回控罪及充公证物,获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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