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认警署外墙涂鸦候惩

2019-11-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上月初就读中二的十二岁少年,在旺角警署及港铁太子站外墙喷上辱骂字句,「死黑警全家俾狗X」,以及「天灭」和「Free HK」,便衣警目睹后尾随至寓所,待翌晨出门时拘捕他,控以两项刑事损毁罪,成近五个月反修例风波中最年轻的被告,昨于西九龙法院少年庭承认因冲动犯案,事后已深感后悔。裁判官决定先索阅福利官报告及感化报告,押后至下月十九日判刑,其间被告续准担保。

被告父亲、祖母、祖父、中学副校长及社工昨亦到场支持。辩方大律师林凯依求情时透露,被告自小父母离异,故由祖母「一手一脚凑大」。家人与师长均在求情信表示,虽被告学业成绩平平,但其本性善良、乐于助人,除会帮忙做家务及照顾祖母外,平日亦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喜爱打篮球及舞龙。林大状感叹谓,被告犯案时年仅十二岁,受外界影响,没有理性分析后果,未能按耐住冲动犯事。

林大状形容被告是次上了宝贵一课,羁留警署一晚后,已反思己过、明白罪行严重,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现除到警署报到外,已不敢外出,亦停止打篮球及舞龙。其家人也承诺日后会严加管教,盼法庭判处照顾及保护令,免留案底。十二岁的被告被指于今年十月三日,以黑色喷漆损毁旺角警署及港铁太子站B1出口的外墙。

案情指,当晚约晚上七时半,蒙面的被告先后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以黑色喷漆写上「死黑警全家俾狗X」及「天灭 Free HK」,警员其后尾随被告至其住宅。被告翌晨下楼准备上学时,遭警方拦截拘捕。警方其后在其住所搜获涉案的黑色喷漆及案发时身穿的衣物。警诫供词及录影会面下,被告承认单独犯案,感到后悔。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七○○○二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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