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推湾区调解服务 研厘定准则统一资格

2019-09-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昨日在港举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粤港澳三地使用不同法律制度,未来将考虑统一三地调解员的资格、名册及规则,让三地居民及企业在大湾区内出现纠纷时,可按需要选择自己所属地方的法律及仲裁服务。郑若骅指,推进三地的调解服务不会令香港调解业面临危机,反而是将三地调解员的水平及竞争力提高,同时可以减轻香港法庭处理案件的压力。

如若不想对簿公堂,法律调解服务是现时排解纠纷可考虑的选择。郑若骅昨日与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出席联席会议,讨论如何推进大湾区的调解服务。郑若骅表示,粤港澳现时是「一国两制三法域」,期望制定出三地适用的调解标准及原则,让大湾区能够受惠,当中研究中措施包括统一调解员资格、名册及相关规则,以及制定适用于大湾区的和解协议。

郑若骅透露,会上众人有探讨如何「让大家在大湾区将适用法律,或仲裁地方的选择开放一些」,长远目的是让未来三地居民及企业在大湾区内,可选择自己所属地方的法律及仲裁服务。她提到三地已经有共识,将成立筹备小组研究如何推进相关范畴,小组除了三地官员外,还有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其中。

对于三地资格互认会否导致三地调解人才过剩,出现竞争问题。郑若骅指做法可让行内人士学习其他两个地区的法律长处,能把三个地方调解员的水平提高,「将竞争力提高唔会系坏事」,让三地发挥各自优势,同时可以让企业与个人受惠,解决纠纷。郑若骅明言,促进调解服务可以达到双赢局面,不但企业或个人可以节省诉讼时间,同时可以减轻三地法庭的压力。

曾祥陆同样提到促进三地调解服务的建议是「绝对利好的事情」,相信调解将可解决三地不少金融纠纷的问题,让企业可以「选谁来调解,用哪里的规则调解,在哪里调解」,他同样认为统一的做法不会影响原来的体制,反而使现有的调解行业有更多机会,调整以往因「划地为主」方针出现的问题。

陈海帆同样认为,做法虽有竞争,但长远可让三地法律有更多的融合,为大湾区的企业及市民服务,在解决纠纷尤其有益。

另外,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再解释《紧急法》及《蒙面法》的修例工作,强调律政司有就此研究,《紧急法》在需要时由特首及行政会议决定是否颁布,《蒙面法》早在一五年时便有人提及,律政司正研究当中牵涉的人权问题,是否与《紧急法》相符,实际政策,如何执行及法律如何草拟,均需考虑,惟表明由于立法会现时休会,通过法律亦须谘询及立法程序,现时难言立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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