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涉袭保安押后审

2019-08-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旺角占领区女村长」毕慧芬(见图)为参加绝食活动,于今年七月十日向玛嘉烈医院索取医生证明被拒,情绪激动下在医院大堂涉嫌拳打女保安脸颊,并拒绝向到场警告的警员出示身分证。案件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十月四日,以待索取被告的医疗报告及控方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外出候讯。

二十三岁被告毕慧芬被控于当日在香港九龙玛嘉烈医院道玛嘉烈医院C座三楼大堂袭击女保安邝艳萍,以及在同日上址阻挠警员袁东信执行职务。

毕报称现于餐厅兼职,早更及晚更需要工作,其父已退休,母亲经常往返内地,需要为家中的父亲及兄长做家务,因此希望更改报到时间及减少报到次数。裁判官批准她继续以二百元保释金及五百元人事担保金保释外出,但须于每周三次向青衣警署报到,于申报的住址居住,不得离开香港,亦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涉案证人。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九四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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