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贤「踢保」 警到家中蒐证
2019-08-09 00:00
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于周二以四千二百元在鸭寮街购买了十支雷射枪,被休班警员发现并上前调查,其间对方逃走,及后被警方截停,警方认为有可疑,随之以「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拘捕,惟其后方仲贤报称身体不适,一直在医院休养。
警方表示,方仲贤因为拒保候查,于昨天约六时已获暂时释放,警方保留检控权利,案件继续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跟进调查。据悉,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联同其同事,于昨天下午五时,获得法庭搜查令到了方仲贤家中进行搜查,检查了方仲贤的手提电话及电脑等电子产品。
警方消息称,根据《公安条例》第二四五章第三十三条,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是刑事罪行,现时警方已有合理怀疑,惟未完成科学鉴证等工作,现时未有足够证据作出即时检控,在完成后若有足够证据,将可决定会否进行起诉行动。
就警方日前在记者会上,曾使用了本应为证物的雷射枪作为示范,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天在记者会上确认,涉案的十支雷射笔在拘捕时均没有电池,惟警方一般检获类似物品时,需要进行基本测试以确定是甚么物件,警方今次放入电池并展示是确定当初拘捕时,涉案物件是电筒还是雷射枪。
谢续指,若放入电池测试后证实是电筒,调查方向会改变;又强调放入电池并在记者会上展示并非举证一部分,今次全因警方考虑到若街上多人使用,会危害公众安全。警方尊重并无意图影响司法程序,展示雷射枪目的在回应公众关注,并在记者会上向市民展示,证明警方作出拘捕是合理怀疑。
因应警方拘捕方仲贤,大批市民周三在尖沙嘴太空馆聚集,以雷射笔射向太空馆外墙,警察公共关系科江永祥高级警司指,警方昨晚有派员到场关注,留意到市民所用是雷射笔,与雷射枪有分别,而市民照射纸张等行为亦反映未有可疑地点。昨日涉嫌涂污尖沙嘴钟楼而被捕的三名男子,与太空馆外集会无关。
方仲贤的代表律师表示,方仲贤已获无条件释放,不再受警方监管,警方亦无落案起诉,今日将召开记者会交代事件。浸大学生会表示,方仲贤仍发烧,身体欠佳,截至昨晚不会出院,今晚会开记者会交代所有事件。
日前网上流传一段据称是方仲贤母亲的录音,呼吁公众施压,阻止警方在四十八小时内为方仲贤落口供。法律界选委、执业大律师黄宇逸表示,警方有权扣留嫌疑人最多四十八小时,其间调查事件及蒐集证据,并有权向嫌疑人录取口供及落案起诉,医生无权阻止,只可提出病人的状态是否适合落口供。
他补充如果嫌疑人在神智不清情况下落口供,相关口供亦无法呈堂。医管局回覆指有关个案仍然留医,医护人员会按病人的临牀情况提供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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