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女村長」涉襲保安押後審

2019-08-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畢慧芬(見圖)為參加絕食活動,於今年七月十日向瑪嘉烈醫院索取醫生證明被拒,情緒激動下在醫院大堂涉嫌拳打女保安臉頰,並拒絕向到場警告的警員出示身分證。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十月四日,以待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及控方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二十三歲被告畢慧芬被控於當日在香港九龍瑪嘉烈醫院道瑪嘉烈醫院C座三樓大堂襲擊女保安鄺豔萍,以及在同日上址阻撓警員袁東信執行職務。

畢報稱現於餐廳兼職,早更及晚更需要工作,其父已退休,母親經常往返內地,需要為家中的父親及兄長做家務,因此希望更改報到時間及減少報到次數。裁判官批准她繼續以二百元保釋金及五百元人事擔保金保釋外出,但須於每周三次向青衣警署報到,於申報的住址居住,不得離開香港,亦不能直接或間接接觸涉案證人。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九四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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