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私人公司合营「拆帐」属违规

2019-02-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教育局规定参加上网电价计画的学校,不可把所得收入与盈馀,与私人公司拆帐。据悉,近日不少学校收到个别再生能源公司接洽,声称可以免费在学校天台安装太阳能板,但所得收入要分帐。资助小学校长会主席张勇邦指,有关做法明显违规,呼吁学界警惕。

有不愿具名的小学校长向本报透露,近日有个别再生能源公司主动接触,声称可免费为学校装设太阳能板,以参加上网电价计画,但所得收入须由该公司与学校拆帐,传单列明上网电价「收益丰厚稳定」,远比存放在银行获利为高,更罗列以典型村屋为例,投入十五万元成本装设太阳能板,每年收入达一万五千元,反观银行存款仅获不足二百元的利息,力销学校「可把收益重新投放入校内环保教育」。

不过,教育局通告列明,参加上网电价计画的学校不可与私人公司拆帐,或以外判、长期租借校舍等形式进行,而所得收益亦不能分派、捐赠或贷款他人,必须独立列明帐目,并应用于直接让学生受惠的用途,包括举办环保教育活动、购买或维修保养可再生能源设施等。

资小校长会主席张勇邦指,个别公司通过办学团体宣传太阳能板,并透露与学校拆帐,但对方没交代比例,他坦言有关做法明显违规,值得学界警惕,「学校如觉得『有得执』,一时心急便会跌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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