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称狱中遭羞辱 惩教助理指捏造

2019-01-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一四年冲击公民广场一度被判入狱,虽最后上诉得直免去牢狱之灾,惟他声称一七年十月「转仓」到东头惩教所时,遭惩教人员要求他「剥光猪」再蹲下回答逾五分钟的问题,认为惩教署人员做法不当,且是羞辱他,遂入禀小额审裁处向律政司索偿一万六千元,案件昨日开审。黄之锋指出当日被要求全裸并蹲在地下接受惩教人员的询问,但两名惩教助理却指黄其实是「凭空捏造」,惩教方面不可能要求囚犯一直赤身蹲地,遭黄指责二人是「擘大眼讲大话」。

被要求剥光蹲地答问题

申索人黄之锋供称,他由壁屋惩教所「转仓」到东头惩教所进行搜身,在检查程序后曾问为何要蹲下答问题,对方只回应「呢度用踎厕,睇吓你有无困难」。黄表示当日他凭收押室内的钟,大概推算当日整个检查为十分钟,而他亦表明不理解为何要全裸蹲身,而惩教人员的提问亦非「新转界犯人登记表」内的问题,他又强调,在壁屋都是站立回答提问,认为东头的做法是「以一种方式以展现惩教职员的威严」,黄更怒言自己当时「好似只狗咁望住佢哋」。

黄之锋转仓当日,东头惩教署的保安房内其中两名惩教助理戴广谊及白伟航作供表示,整个检查只进行了五至八分钟,盘问约进行了不多于三分钟。他们否认要黄之锋全裸蹲在地下进行,表示黄两次蹲下只是一至两秒。案件编号:小额审裁〇二八三四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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