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称狱中遭羞辱 惩教助理指捏造
2019-01-25 00:00(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一四年冲击公民广场一度被判入狱,虽最后上诉得直免去牢狱之灾,惟他声称一七年十月「转仓」到东头惩教所时,遭惩教人员要求他「剥光猪」再蹲下回答逾五分钟的问题,认为惩教署人员做法不当,且是羞辱他,遂入禀小额审裁处向律政司索偿一万六千元,案件昨日开审。黄之锋指出当日被要求全裸并蹲在地下接受惩教人员的询问,但两名惩教助理却指黄其实是「凭空捏造」,惩教方面不可能要求囚犯一直赤身蹲地,遭黄指责二人是「擘大眼讲大话」。
被要求剥光蹲地答问题
黄之锋转仓当日,东头惩教署的保安房内其中两名惩教助理戴广谊及白伟航作供表示,整个检查只进行了五至八分钟,盘问约进行了不多于三分钟。他们否认要黄之锋全裸蹲在地下进行,表示黄两次蹲下只是一至两秒。案件编号:小额审裁〇二八三四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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