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非禮母女】已婚道士非禮罪成 官斥採玄珠說法荒謬不合常理

2019-05-03 13:11

被告袁銘權。小圖為資料圖片。
被告袁銘權。小圖為資料圖片。

驅妖道士袁銘權涉嫌為一對母女作法「驅嬰靈」並「採玄珠」時搓胸撩陰,患癲癇症的母親更在道士「驅邪靈」時被打至口吐綠汁,道士否認非禮及襲擊傷人共8罪。韋漢熙暫委法官指道士以醫病為藉口,非禮為實,來騙取事主的勉為其難的同意,如被告沒有作出「玄珠」等說法,案發時抽搐中的事主必定不會同意被摸,故今於區域法院裁定道士7罪成立,其中一項非禮罪則因未達致毫無合理疑點下罪脫。

報稱職業為道士的57歲被告袁銘權已婚,教育程度為小學畢業,辯方指袁的正職是保安,月入7500元,道士則是其副業,而袁亦有不少善信及徒弟,袁育有一子一女。

韋官因被告以醫療的藉口來侵犯「不同求助者」時均有第三者在場目擊事件,實屬「明目張膽」,其特殊之處令法官希望索取被告的心理學家報告。韋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13日聽取辯方進一步求情並於6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學家報告及兩名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押候判。

韋漢熙暫委法官裁決時指,自稱為修道士並有特異功能的被告袁銘權,在錄口供時沒有提及曾經觸摸女事主X的下體,袁在庭上表示此舉是保障X的私隱,女士定必難以啟齒,韋官批評被告說法荒謬及不合常理,而且X已指控被告多次非禮她,哪有私隱可言,並認為被告刻意隱瞞以擺脫非禮的嫌疑。

57歲被告袁銘權否認7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襲擊致傷人罪。袁被控於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在長沙灣某住處內6度非禮受害母親,並曾非禮她的15歲女兒。袁亦涉於2017年3月29日襲擊受害母親。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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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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