搣傷電視節目採訪員兼搶手機 女導遊認罪判緩刑

2019-05-03 13:16

女導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緩刑。 資料圖片
女導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緩刑。 資料圖片

39歲內地團導遊本年3月時,疑因不滿無線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調查員搜集資料時「影太近」,要求調查員刪去片段不果後,忿而「搣」傷對方手臂又搶電話等,有人事後報警求助。女導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1個月,緩刑1年。

辯方求情時指,當日由於採訪人員沒有出示記者證,而且拍攝距離太近,被告萬明珠才會因而出手傷人。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聞言道,即使拍攝距離近,亦不用如此生氣。

辯方又透露,被告任旅行團導遊已有5年,丈夫在遼寧工作,她與7歲兒子兩人在港居住,兒子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先天性結腸症,獨力照顧兒子,被告或會因本案而失去工作,昐法庭可作寬大處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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