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經紀駕車失控鏟行人路輾斷少婦腳 判囚15月停牌兩年
2019-04-30 16:49
男地產經紀於去年3月在葵涌梨樹路駕駛其寶馬房車回家途中時,一時「發雞盲」失控鏟上行人路,撞到一名環手保護兩歲女兒的少婦,而少婦左腳更遭當場輾斷,右腳掌亦需接受截肢手術。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郭偉健法官今於區域法院判其監禁15個月(即一年零三個月),停牌兩年,並需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郭偉健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傷者互不相識,案發當時並沒有任何阻礙視線的不良因素,涉案寶馬房車在直路上移動時被告一時分神打斜行駛,亦在意外發生後才亮起車尾剎車燈。郭官指被告持有車牌長達10年,而且被告家住梨木樹故一定非常熟悉涉案的路面狀況,而被告當時把注意力放在別處長達兩秒,被告理應主動防範「發雞盲」的情況發生。郭官指被告的作為屬「中度罪疚」,故不能因判監或會令被告撤銷地產經紀牌照而作出扭曲真實的判刑。辯方指被告路不拾遺並每月捐款100元等,但郭官反斥被告於2016至2017年時雖然多次獲得「高營業額獎項」但當時卻捐款甚少。被告雖然因考慮其前途及需養活家人而感到大壓力,但與事件對事主一家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不可同日而語,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為被告減刑一個月,最終判其監禁15個月及停牌兩年。
郭官指傷者杜穎楠女士已婚並育有兩名分別是1歲及2歲的女兒,除了協助其丈夫打理花店外亦兼職會計,實屬家庭美滿、幸福滿瀉、羡煞旁人,惟因本案發生後杜便無法像一般父母一樣陪伴女兒成長,杜亦需別人照顧。而事發時被杜緊抱的女兒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令她失去快樂童年。
郭官在判刑後向傷者杜穎楠女士作出「最祟高的致敬」,郭官指杜身型細小,在涉案車輛撞倒她時仍以堅強的決心,雙手緊抱兩歲大的女兒,即使面對腳部被即時扯斷的巨大痛楚,仍強忍直至醫護人員到場才鬆開雙手,體現出母愛的偉大。郭官希望杜盡快康復及其女兒快樂成長。
被告陳曉昇(29歲)被控於2018年3月19日在新界荃灣梨樹路設有交通管制燈的行人過路處危險駕駛,引致女子杜穎楠(36歲)身體受嚴重傷害。
判刑後,到庭旁聽的杜穎楠胞姊杜穎雯在庭外向記者指「辛苦曬大家,我冇野回應呀唔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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