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裁決】冀判社服令 大狀:邵家臻行為無存惡意

2019-04-09 15:02

代表的大狀冀法官先為邵家臻(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代表的大狀冀法官先為邵家臻(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方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向陳仲衡法官交代「佔中九子」的背景資料,9名被告分別為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54歲)、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60歲)、朱耀明牧師(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大律師(47歲)、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及大學講師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於案發時仍是大學生(24歲)、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務秘書鍾耀華於案發時亦正就讀大學(26歲)、任職議員助理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任職研究總監(Chief Research Officer,CRO)的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佔中九子均持高學歷並且全於2017年3月27日因本案被捕,除了第八被告黃浩銘外七人均沒有案底。持有香港中文大學社會政策碩士學位黃浩銘共有五項案底,當中包括非法集結罪及刑事藐視法庭等罪。

代表第五被告邵家臻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冀法官先為邵家臻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官正聆聽彭大狀的陳詞再決定會否批准,如批准邵家臻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邵家臻的求情將會押後。

彭大狀指邵家臻患有第二型糖尿病,進而長期影響其視力,故邵需定期接受治療。而身為立法會議員的邵家臻亦不時熱心公益及社會活動。邵家臻在案發時間的行為並非惡意,邵只是煽惑他人到添美道,惟情況不太受控制而延伸至附近道路。另外,邵家臻在警方發放胡椒噴霧時亦盡力呼籲民眾逃離現場。

彭大狀補充,在79天的佔領行動中,涉及邵的控罪只有2天。法官在上午的判辭中形容佔領行動「不切實際(unrealistic)」和「幼稚(naïve)」,彭懇求法官明白邵的行為並不存有惡意。彭續指,邵的行為是否政治正確,法庭無法決定,但法庭不宜忽視邵為香港爭取真普選熱切的心,而且遊行權利是香港市民受保障的權利。

彭大狀續指,明白判處社會服務令不是定罪的必然刑罰,但控罪過程中邵沒有建議任何人使用暴力。

法庭記者:劉曉曦

九子均持有高學歷。
九子均持有高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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