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3高層涉串謀詐騙呃佣金 1人脫罪2人罪成判囚3月

2019-03-28 12:01

首被告劉家兒(左)及第三被告李頌賢。
首被告劉家兒(左)及第三被告李頌賢。

美聯物業3名高層人員在銷售恒基兆業地產旗下中環私人住宅屋苑「帝匯豪庭」時,涉嫌串謀詐騙,從而令恒基向美聯支付14.6萬元額外佣金,3人則可從中收取總值約2.9萬元佣金,事後遭廉署起訴。3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人罪脫,另外二人罪成。裁判官指出案情相當嚴重,二人雖非策劃角色,但「角色吃重、缺一不可」,判囚3個月。兩被告均獲批上訴保釋申請,以2萬元外出等候上訴。

三被告依次為首被告營業經理劉家兒(38歲)、次被告助理聯席董事馮國基(43歲),兩人串謀詐騙罪成,須各賠償多得的23,103元及3,268元。第三被告高級區域營業董事李頌賢(48歲)則罪名不成立,其訟費申請獲批。

裁判官林子勤指出,不論單位買家、或是有份促成交易的前線地產代理何彩純,對於「回贈確認書」上的136萬元毫不知情,相信劉家兒未有被誤導;而劉家兒在廉署的錄影會面中亦承認該136萬元的銀碼由她填上,從而向公司要求增加佣金。

而次被告馮國基雖身為高層,未必會知道客戶要求,但他曾2次為劉送遞關於確認書的文件,林官指出任何人都可以送文件,但他身為劉的上司,二人沒有特別關係,仍肯為她送文件,而劉在事後亦有透過WhatsApp傳回確認書的照片,認為二人一早已有協議偽造文件。再者,林官亦不認為他對於客戶調高佣金的原因不聞不問。

而第三被告李頌賢雖有向高層提出調高佣金,但就未有證明他曾提過關於136萬元回贈金一事,他或對本案毫不知情。

法庭記者:陳楚琨

首被告劉家兒。
首被告劉家兒。
第三被告李頌賢。
第三被告李頌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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