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村代表被DQ 朱凱廸提選舉呈請

2019-02-01 17:25

朱凱廸前往高等法院。法庭記者黃梓生攝
朱凱廸前往高等法院。法庭記者黃梓生攝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早前參選村代表,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他今日提出選舉呈請。朱凱廸希望法庭盡快審理案件,因未來1至2年都會有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相信許多正考慮是否參選的人都需要了解案件的判決。

呈請文件指,選舉主任袁嘉諾無權決定朱凱廸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文件亦指,即使選舉主任有該權力,但朱凱廸在參選時已按要求簽署確認書,選舉主任亦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朱凱迪並非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因此認為袁嘉諾的決定是錯誤。

朱凱廸早前報名參選村代表選舉,選舉主任其後通知撤銷其參選資格。選舉主任解釋,朱凱廸於2016年曾提出「堅決捍衛『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而他在回覆選舉主任的提問時,未有就此作正面回應,反而指和平主張「港獨」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此一回應等如「隱晦地」支持獨立是其中一個選項,故質疑朱並非擁護《基本法》及特區。

建立時間:1652
更新時間:1725

朱凱廸今日提出選舉呈請。資料圖片
朱凱廸今日提出選舉呈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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