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實施後 首4家電器銷售商違例判罰款

2019-02-01 14:35

亞思科環球有限公司、摩訊世界有限公司、Mr. Computer (H.K.) Limited及海信(香港)有限公司,分別於今日和1月,在東區及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共被判罰款10000元,成為該條例下關乎「四電一腦」生產者責任計畫的相關條文在去年8月1日生效實施後,首4家被環保署成功檢控的受管制電器銷售商。除上述案件外,另有4家銷售商因涉嫌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現正排期於3月聆訊。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執法人員去年8月在電腦節巡查期間,接獲一名顧客舉報,指 Mr. Computer (H.K.) Limited在他購買打印機的過程中,沒有以書面形式清楚向他說明有關免費法定除舊服務的安排及條款。此外,環保署執法人員透過互聯網監察網上電器銷售平台的運作時,發現亞思科環球有限公司、摩訊世界有限公司及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涉嫌為法定除舊服務向顧客收取費用,而及後在沒有提供合理辯解下,在限期前沒有向環保署提供所要求的資料協助調查。這4家銷售商同樣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遭環保署檢控。

發言人提醒所有受管制電器的銷售商,必須主動通知消費者有關銷售商提供的免費法定除舊服務,並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展示及說明其除舊條款的詳細資料。此外,他們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為消費者免費安排移走同類型舊電器、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提供循環再造標籤及載有訂明字句的收據、以及保留每項除舊服務要求的紀錄一年。他們亦須向環保署提供所要求的資料,以協助環保署調查涉嫌違規個案。

環保署會繼續監察受管制電器銷售商包括實體店及網上銷售平台的循規情況,並會對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銷售商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首次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銷售商或人士,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至100000元,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元至200000元。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執法人員的要求,例如在限期前提供所需資料協助調查,同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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