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遊蕩 43歲休班警准保釋3月再訊 2019-01-31 12:30 被告黃家傑。 林欣樂攝 Previous Next 一名43歲警務人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需尋求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3月21日。被告毋須答辯,准以500元保釋。控罪指,被告黃家傑於2018年8月3日,在中環奧卑利街17號A一單位內猥褻侵犯一名女子。同日,黃在中環奧卑利街至德輔道中,在公眾地方遊蕩,導致一名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據知,被告住在中環奧卑利街17號A警察已婚宿舍。法庭記者:林欣樂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麥玲玲生肖運程】肖兔者人事關係順遂 「三台」進駐有望步步高陞 下一篇 維港會:野蠻客打翻飲料要求再整多杯被拒 發惡用飲管掟店員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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