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匯豐信託執董:不認為匯豐在鷹君有控制權
2019-01-24 13:59
匯豐一方早前指,公司拒履行羅老太於2016年4月要求增持鷹君的指示,是出於集中度風險的考慮。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匯豐考慮對家族信託受益人派發時,不會考慮集中度過高的問題。York承認信託一直考慮不同因素,集中度風險只是「次要的」考慮,匯豐不會單因集中度問題而拒派息。
余若海引述匯豐證人劉倩兒與羅老太的信函指,劉在2009年確認家族信託是鷹君「主要股東」,他們須維持鷹君持股,並預留充足流動資金防範第三者的敵對收購。York承認當時並無發現此陳述有何問題,但強調匯豐需預留資金一方面投資,另一方面防範風險。預留充足資金,可給予匯豐有更多管理信託的選擇。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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