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汇丰信托执董:不认为汇丰在鹰君有控制权
2019-01-24 13:59
汇丰一方早前指,公司拒履行罗老太于2016年4月要求增持鹰君的指示,是出于集中度风险的考虑。原告方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质疑,汇丰考虑对家族信托受益人派发时,不会考虑集中度过高的问题。York承认信托一直考虑不同因素,集中度风险只是「次要的」考虑,汇丰不会单因集中度问题而拒派息。
余若海引述汇丰证人刘倩儿与罗老太的信函指,刘在2009年确认家族信托是鹰君「主要股东」,他们须维持鹰君持股,并预留充足流动资金防范第三者的敌对收购。York承认当时并无发现此陈述有何问题,但强调汇丰需预留资金一方面投资,另一方面防范风险。预留充足资金,可给予汇丰有更多管理信托的选择。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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