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主管涉騙卓悅逾4000萬 時任執董指被告屬「開朝元老」

2019-01-22 17:35

證人陳志秋(左)及證人葉俊亨。
證人陳志秋(左)及證人葉俊亨。

「卓悅化妝品」人力資源部門前女主管及任其下屬的兒子,涉嫌04至11年間虧空公款,擅自為自己和4位前同事「加人工」,又向非卓悅僱員的丈夫「出糧」,導致卓悅損失逾4千萬元,當中逾3600萬終落入一家三口中。辯方案情指出,兒子受僱時僅跟從女主管的指令。卓悅化妝品時任執行董事坦言女主管為04年卓悅人力資源和行政部的「開朝元老」,但調整僱員薪金的權力仍歸主席和副主席所有。

3名被告依次為64歲喬美齡、其41歲子夏定邦,及其70歲丈夫夏偉成。

現已退休的卓悅化妝品時任執行董事陳志秋(ALAN)庭上表示自2000年加入卓悅出任總經理,2年後擢升為執行董事,加入卓悅前曾在「莎莎」工作。出任卓悅執行董事期間主責協助主席和副主席,即葉俊亨夫婦。卓悅03年上市,當時沒有「人力資源和行政部」,支薪由會計部負責。04年卓悅聘用喬為人力資源和行政部的第一任經理,陳補充,喬當時獲葉俊亨胞弟葉國利推薦,自己亦代表公司簽下喬的聘用信,而夏定邦的聘用信則由喬簽批。有關調整僱員薪金,陳表示只有葉氏夫婦有權批准僱員修改薪金水平,喬多封加薪信均有葉氏夫婦的簽署作實。

卓悅化妝品主席及行政總裁葉俊亨承認連同其妻子鍾佩雲,一共有9位家屬出任經理、執行董事等高層職位。葉承認自己偶爾在店舖以現金方式向樓面員工發獎金,一個月約有1、2次,事後「多數不會向公司CLAIM翻」,辯方追問「多數」的意思,葉後來更正不記得曾否用卓悅資金「CLAIM翻」,補充:「基本上唔會,因為無單。」

法庭記者:蕭文軒

被告夏正邦及夏偉民。
被告夏正邦及夏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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