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堂侵權風波】事態緊急 官預告:暫定2020年2月審10天

2018-12-28 13:40

法官提醒與訟雙方尋求和解,以免「幸福堂」商標聲譽進一步受損。
法官提醒與訟雙方尋求和解,以免「幸福堂」商標聲譽進一步受損。

台灣珍珠奶茶連鎖店「幸福堂」的侵權風波發展至全面對戰,台灣總公司繼港方代理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後,上周五亦入稟申請禁制令還擊。總公司早前進一步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下令香港代理商即時停業。案件今早提訊,法官認為現階段證據顯示代理商一方無良好辯解,但仍決定押後案件至下周四,以讓代理商呈交抗辯書。法官亦見事態緊急,暫定於2020年2月10日開展10天審訊。

原告為「幸福堂」的台灣總公司總裁國際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港方代理商晨康國際有限公司,及代理商董事余毅龍。總公司一方表示,代理商漠視雙方今年6月達成商標授權協議,訛稱「幸福堂」商標並無註冊,甚至指控總公司詐騙代理商。這些指控或逼使總公司結業,故總公司要求法庭立刻中止香港代理商營運,並禁止代理商洩露總公司的商業機密。

代理商一方則指,據他們對協議的理解,總公司並無持有「幸福堂」商標,卻在該協議聲稱授權代理商以「幸福堂」之名營運,行為構成詐騙,故代理商已在台灣對總公司展開民事訴訟。

法官質疑代理商一方面按協議使用「幸福堂」商標營運,另一方面卻指總公司無權授權他人使用該商標,若代理商認為總公司有意行騙,根本不應同意協議。話雖如此,法官為公平起見,決定給予代理商一周的時間呈交反對理據。法官又提醒與訟雙方尋求和解,以免「幸福堂」商標聲譽進一步受損。

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