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下周一實施管制 不設寬限期
2018-12-24 19:11
「四電一腦」處置牌照管制、進出口管制及指定廢物處置設施棄置禁令將於下星期一(31日)起實施,環保署強調不會設有寛限期,會加強巡查並對違規作業者採取執法行動。
由下星期一起,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例如廢物轉運站)將不再接收和處置電器廢物;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不包括修理)電器廢物,均須取得環保署根據法例發出的廢物處置牌照。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
環保署提醒,業界如未能確定在下星期一前領有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妥善清理現存的電器廢物並停止接收及處置電器廢物,以免屆時觸犯法例。環保署發言人強調,有關管制措施於下星期一實施後,不會設有寛限期,環保署會加強巡查並對違規作業者採取執法行動。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未領有牌照而處置(包括貯存)電器廢物,或未領有許可證而進出口電器廢物,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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