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同學欺凌及網友性侵 男子變施暴者認搶劫罪候判

2018-12-24 12:53

暫委法官布思義形容,被告的想法歪曲,「不單是錯,更是比錯更錯」。
暫委法官布思義形容,被告的想法歪曲,「不單是錯,更是比錯更錯」。

患有自閉症和強迫症的男子自小被同學欺凌,長大後更遭網友性侵犯,自此變得好勇鬥狠,並於去年11月化身施暴者,在中環蘭桂坊附近的後巷搶劫2名醉酒男子,合共奪去1720元現金。男子今年8月在高等法院承認2項搶劫罪。辯方今早求情指,被告學業成就不高,中途輟學,藉仿效網絡紅人和練習泰拳獲得成就感。他卻在泰拳練習中心誤交損友,被慫恿參與街頭打鬥以證明自己實力,如今恨錯難返。法官聽罷求情,押後判刑至明年1月2日。

原名陳景東(譯音)的26歲被告林布駿康先後於去年11月12日及17日,在中環威靈頓街後巷分別搶劫2名男子1300元及420元現金。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患自閉症頻譜障礙(audistic spectrum disorder),但他現時情緒穩定,無明顯精神異常。

辯方透露,被告自小被父母體罰,在學校又被同儕奚落和欺凌,輟學後亦得不到師長或同輩支持,便自行另覓興趣尋求別人認同。他在2011年結識網絡紅人「龍心」後受對方影響,同年4月在尖沙咀街頭等地方自拍唱歌跳舞的片段並上載至互聯網,片段得到逾1萬次點擊,讓他大發「明星夢」。

被告在3年前被網友性侵犯,警方事後卻未有拘捕任何人,自此被告性情大變,並決定改從尼泊爾姓氏「Limbu」。他自前年起練習泰拳,在訓練中心誤交損友,以為只有打鬥才可令他有一番作為。被告於去年初因非禮罪被判囚,出獄後又萌生奇怪想法,盼藉揪出街上的性罪犯並痛打一頓幫自己「洗底」。

辯方續指,被告首次犯案時正與一名女子在蘭桂坊飲酒,女子稱第一名受害男子早前曾對她「毛手毛腳」,被告便將該名男子拖進後巷,伸張自己的正義。

暫委法官布思義形容,被告的想法歪曲,「不單是錯,更是比錯更錯」,但本來無暴力傾向的他被捲入這一連串「胡鬧」,實在教人難過,盼其家人可與被告共同走過艱難的時刻。布思義又認為,被告搶劫2名普通「上班族」共逾千元現金,數目不能算少,被告對2人造成的傷害亦非輕微,即時監禁在所難免。

法庭記者:黃梓生

暫委法官布思義。
暫委法官布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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