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領養中心董事指醫療費用屬捐款 否認按金只以貨品形式退還

2018-12-24 16:32

女狗主本年4月向漁護處投訴屯門一間狗隻領養中心「亞洲非牟利動物救援有限公司」濫收費用,對方聲稱毋須「領養費」,女狗主最終支付8340元的「醫療費用」、「絕育按金」和狗糧。組織代表早前否認一項無牌賣狗罪。狗主形容當天領養過程倉猝,知悉按金只能以貨品形式退還,事後不追討按金是因為「唔稀罕對方的『假貨』」。公司董事則表示當時曾向狗主清晰表示按金可以透過現金方式退還,漁護署職員又曾透過電話允許有關「絕育按金」制度。至於狗主口中6600元的「醫療費用」,董事表示狗主當時以「助養費」捐獻給領養中心。法官押後裁決至明年1月18日。

「亞洲非牟利動物救援有限公司」董事曾曦儀沒有律師代表盤問4月時接收了涉案約瑟爹利犬的女狗主陳依君。曾出示一份漁護署文件顯示該犬隻於本年9月仍未接受絕育手術,而陳又沒曾向公司要求退還1500元的「絕育按金」,但陳堅持狗隻已接受手術。被問到為何不主動追討按金,陳坦言既然按金只能以貨品形式發還,自己「不稀罕一間『假』慈善機構的『假』貨品。」陳又承認當時職員並沒「強迫」自己領養涉案狗隻,但形容當時整個領養過程「好趕」,職員聲稱約瑟爹利犬只患有皮膚病,但經獸醫診斷後牠還有營養不良、肺部受損等疾病,

漁護署高級獸醫師周家慧庭上表示政府只會規管以金錢交易轉讓動物擁有權的行為,但不會干預任何捐款行為。

曾曦儀稍後自行出庭抗辯稱,在推行「絕育按金」計劃前有致電漁護署教育組查詢意見,曾當時獲告知「只要按金承諾會全數發還,有關安排不會與法律有所扺觸。」當日陳在領養中心查詢時曾也在場,另一名職員轉告曾已向陳確認對方知道該狗隻患有皮膚病、和需要負責牠將來的醫療費用。曾又強調自己有告知陳須先付1500元的「絕育按金」,保證只要飼主出示手術收據,飼主能以現金方式獲發還全數金額。陳當時問曾:「有沒有領養費要收」曾表示領養費全免,但表示:「你可以助養狗狗。」最終曾聲稱陳一共支付了6600元的助養費,曾遂庭上出示有關單據。曾又表示收到漁護署投訴後,主動聯繫陳,但屢被拒絕接聽。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541 更新時間: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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