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共享單車公司結業 用戶等20日仍未退按金充值額

2018-12-17 10:12

Gobee.bike七月宣佈清盤。資料圖片
Gobee.bike七月宣佈清盤。資料圖片

有共享單車公司今年結業,消委會接獲投訴,李太今年5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C公司的共享單車服務,先後使用信用卡繳付$299按金及充值$100,但是當日未能成功使用單車。據李太表示,她當日於1小時內嘗試啟動至少5部C公司的單車,均未能正常運作,對該公司的單車質素非常失望,已即時發電郵要求退還所有款項以及結束戶口,可惜等候近20天仍然沒有回音。李太對此感到不滿,要求消委會會協助。

C公司於7月中宣布結業清盤,然而,該公司表示一般會退回按金予客戶登記之信用卡戶口,但重申合約條款已註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不予退回。

針對營辦商聲稱因合約條款註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而拒絕退回充值額予受影響消費者,消委會認為做法並不合理,充值款項只是當消費者使用服務時才按使用量扣除的款項,並非等同該公司的資產,因此,如商戶未能提供相關服務,剩餘的金額應該全數退還消費者。

消委會最終通知李太留意其信用卡支帳紀錄,若未能取回按金,或要追討剩餘的充值額,需要填寫債權人債務登記表並交回予臨時清盤人作進一步處理,同時,亦提醒她以無抵押債權人身份申請賠償,必須等待所有有抵押債權人分得賠償後,如仍有餘額,方可獲賠。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指,因共享單車公司Gobee.bike 8月突然結業,1至11月共接獲198宗共享單車投訴個案,當中愈半個案與Gobee.bike結業有關。

黃鳳嫻表示,數據顯示共享單車的受歡迎程度和投訴數字掛勾,「有105個投訴涉及Gobee.bike 結業。」她指,因該公司已倒閉,案件投訴人不能取回剩餘的充值額。「事主需填寫債權人債務登記表,交回臨時清盤人作處理。」最後,消委會建議市民勿貪方便而充值太多,免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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