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犯錯較去年升35% 執行公務時用手機拍片被放上網
2018-12-05 17:33
監警會發表2017/18年度工作報告,本年度通過的投訴個案共涉及2872宗指控,按年增加2.3%,當中超過一半投訴警員疏忽職守。監警會指,有警務人員涉執行公務時使用手機的個案上升。另外,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合共有134項,與去年99項比較,按年增加35.4%。
在調查結果方面,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合共有134項,與去年99項比較,按年增加35.4%。這三個結果分類定義為被投訴警務人員有一定程度的犯錯,佔所有經全面調查而獲監警會通過指控的13.3%,較去年的10.6%為多。
報告又指出,去年有88名警務人員需要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但今年上升至130名,上升了47.7%,接近50%。
監警會又指,警務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使用私人手機的投訴上升,由2016/17年度的5宗上升至2017/18年度的15宗。當中一個個案,警員使用手機攝錄閉路電視片段,片段其後在網上流傳,被監警會視為「獲證明屬實」一類,涉事警員被警告。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根據實務守則,警務人員不能在處理公務時使用私人手機。
而被分類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和「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中,涉及嚴重指控(例如毆打、濫用職權、恐嚇及捏造證據),以及有關警務程序和其他罪行的指控中牽涉嚴重懲處的數目,由去年的8項上升至今年的12項,上升達50%。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認為上述情況值得關注,呼籲警方正視及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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