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罪成 押後至明年3月判刑
2018-12-06 03:41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賄賂非洲高官案,在美國被捕受審,陪審團完成退庭商議,裁定8項控罪中,有7項成立,最高可被判監65年。法庭押後明年3月14日判刑。
69歲的何志平,在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其後被控以8項罪名,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1項串謀洗黑錢和2項洗黑錢罪名。此案涉及非洲乍得總統德比和烏干達外長兼聯合國大會前任主席庫泰薩。控方指何志平賄賂2人,以求進行有利可圖的土地交易及為中國華信能源爭取石油合約。
控方又指,何志平透過華信能源資助的一個非政府組織,與其他國家的領袖和高級官員接觸及來往。他把賄款當作慈善捐款,作為掩飾,其中一筆鈔票被收藏在一個禮物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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