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兄與輕度智障胞妹性交認亂倫 押下月中判刑

2018-11-29 15:32

老翁於去年5月家中與患有輕度智障的胞妹性交,事件由一名察覺受害人表現異常的復康中心職員揭發。被告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亂倫罪。被告本亦有輕微智力障礙,辯方須索取被告的心理和精神報告,法庭押後判刑至下月17日。

案情指受害人12歲已被診斷患有輕度弱智,智商僅57,最近一次測試中更反映數字已降至54。其第2任丈夫去世後,受害者喪失自理能力,08年起居住於火炭一所復康中心。2017年5月14日,當時47歲的受害人與被告一起到被告在上水的寓所內性交。翌日受害人回到復康中心時職員察覺其異樣,詢問下知悉受害人曾與胞兄性交,繼而揭發事件。

被告已婚,與首任妻子育有3名子女,次任妻子則長居內地。事發當天被告相約受害人「行街」,受害人其後感倦意,2人於是前往被告寓所。被告在「不能自制」的情況下雙手撫摸對方乳頭,並要求性交稱「只係掂少少」,其後被告4度嘗試將陽具插入對方陰道,最尾一次成功,整個性交過程歷時2分鐘。控方續指被告學歷只有中一程度,曾當倉務員,現依賴綜援金生活。

被告亦曾有精神科病歷紀錄,辯方今未能提供被告詳細心理和精神科報告,故申請押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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