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DQ上訴 李柱銘:誓詞前後「加料」不屬宣誓一部份

2018-11-28 17:37

姚松炎和劉小麗到法院外聲援梁國雄。黃梓生攝
姚松炎和劉小麗到法院外聲援梁國雄。黃梓生攝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被裁定宣誓無效而失去議席,上訴庭今午續審理其上訴申請。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議員宣誓以讀出誓詞首個字至最後1字作準,議員讀出誓詞前後的言行不屬宣誓一部份。梁國雄在宣誓儀式上高舉雨傘、叫喊口號及撕碎紙板,但他完整讀出誓詞,法庭不應視梁的誇張行為破壞宣誓莊嚴或擅改誓詞。政府一方將於明天陳詞。

李柱銘指,人大在憲法層面釋法,需港府在法令層面立法實施,人大框架下的宣誓要求才算有效在港執行。他質疑政府至今仍未因應人大釋法,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政府不能「走後門」說「人大說了算」。

李柱銘舉例指,憲法或以「公共秩序」為由限制部份人權,但執法者需要具體法令才能執行職務。在本案而言,法例並無清楚指明宣誓何時開始和結束、如何莊嚴和真誠才算符合要求等。上訴庭法官質疑,《宣誓及聲明條例》如何具體描述總有限度,李柱銘指法例若無具體描述,或影響深遠。

李柱銘又指,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過往均接受議員在宣誓前後「加料」,兩者都未有在今屆立法會宣誓時提醒議員規則有變,梁國雄有合理期望自己的宣誓方式可獲今屆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接納。立法會事前無通知議員,對議員極不公平。

上訴庭法官又質疑,梁國雄在宣誓儀式上應莊嚴宣誓,卻非作政治演說。本身是民主黨前議員的李柱銘坦言不認同梁國雄的宣誓方式,但儀式有電視直播,梁國雄做法或者是錯,但不致於使其宣誓無效。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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