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598違規招牌超一年仍未拆 屋宇署僅拆約六成
2018-11-28 11:26
屋宇署估計,全港約有12萬個招牌,屋宇署認為當中大部分屬違例招牌。最新審計報告揭示,2015至2017年期間,屋宇署每年收到約5000份與招牌有關的小型工程文件,該署在每年揀選作案頭審查(4%至5%)和實地審查(1%至3%)的文件中,發現分別約有28%和20% 屬「不妥當」,但署方並沒有編制管理資料,讓管理層評估所涉違規情況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屋宇署期間揀選作實地審查的文件中,有10%至17%被申請人撤回,但署方並無現成資料證明撤回文件有合理依據。
為識別危險、棄置或正在施工的違例招牌,屋宇署人員和顧問定期進行巡查,但審計署留意到,屋宇署人員發現的目標招牌數目由2015年的272個減至2017年的60個。屋宇署顧問在2018年4月結束的兩年合約期內,合共發現181個目標招牌,但審計署在同年6月在油尖旺區的11個分區之一進行為期一天的實地視察,發現35個懷疑目標招牌。屋宇署的調查結果確認,25個為目標招牌,當中包括6個相當可能構成危險的招牌,該署在審計署轉介前對這些招牌並不知情,也沒有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審計署留意到,截至2018年4月,有1414份涉及招牌的清拆令仍未處理完成。審計署的分析顯示,當中有598份(42%)在發出超過1年後仍未處理完成(時間由超過1至12年不等),遠超過清拆令所訂明的60天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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