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否認選舉舞弊 辯方律師質疑廉署職員紀錄前未作警戒

2018-11-23 10:35

李偲嫣與丈夫謝鋮浚手拖手離開。
李偲嫣與丈夫謝鋮浚手拖手離開。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涉前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失當處理9項來歷不明共2.3萬元的選舉捐款,遭廉署起訴。李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否認選舉舞弊。裁判官安排4日英文審訊,於明年2月尾進行。

辯方代表清洪資深大律師稱就承認事實中有部分指控內容是廉署職員沒先向被告作出警戒後便下筆紀錄,呈堂性成疑。控方將傳召共12名證人作供,當中不包括善款捐贈者。裁判官安排審訊於明年2月25至27日和3月1日進行,下令開審前5工作天前呈上已獲雙方同意的承認事實。

被告李偲嫣身穿一襲灰色連身裙出庭,丈夫謝鋮浚列席支持。散庭後2人手拖手和平離去。

控罪指,54歲李偲嫣涉嫌於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舞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即她身為候選人,在收取9項每項1000元以上、合共2.3萬元、不知名或地址不明的捐款後,未有確保該筆捐款不會用來繳付選舉開支,和未有按規定將該項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法庭記者:蕭文軒

李偲嫣與丈夫謝鋮浚手拖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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