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貪】馮永業涉收陳婉玉51萬元賄款均不認罪 明年5月傳16證人審訊

2018-11-13 13:29

被告馮永業(左)及陳婉玉(右)
被告馮永業(左)及陳婉玉(右)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2004年涉嫌收受51萬報酬後傾向優待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有份管理的三間公司。兩人今在區域法院否認合共3項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法官安排審訊下年5月20日開始,為期15日。並於下年1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二人分別繼續以10萬及8萬元保釋。女被告的辯護大狀周凱靈表示將會較先前申請多傳2名證人出庭作供。控辯雙方同意下年於區域法院審訊時將傳召一共16名證人,包括7名廉署人員、5名街外證人以及4名政府官員。

控罪指,曾轉任機管局高層的55歲被告馮永業近月剛離職,他從時任3間公司包括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的62歲女被告陳婉玉收取51萬港元後沒有申報。該筆巨款懷疑為傾向優待與陳婉玉有關公司的報酬。

馮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則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1:52
更新時間:13:29

被告馮永業(中)
被告馮永業(中)
被告陳婉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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