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學校對兒子照顧不周向主任噴殺蟲水 單親母判18個月感化令

2018-11-13 12:25

單親母因不滿學校對其患有學習障礙症兒子的教學方式,在本年9月開學日到校門口用殺蟲水噴向訓導主任。單親母早前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主任裁判官錢禮今於觀塘法院判刑時稱,儘管被告很愛她的兒子,但也不是犯案的藉口,並指不可再因事不如意,而用殺蟲水噴人,終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

錢官判刑時在考慮過51歲被告徐新群的精神、心理、感化報告後,指她重犯機會高,須正視自身問題,但理解被告犯案最大的原因只是關心幼子,指社工及感化主任會協助她更生,但需要被告接受他的幫助。錢官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其間須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3個月後再到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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