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貨冒充日本黃金桃 兩零售商各罰$3600及$6000 2018-11-06 14:23 兩名水果零售商因供應及管有附有虛假說明的黃金桃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分別在沙田裁判法院及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600元及6000元。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水果零售商鋪出售附有虛假產地說明的黃金桃。有關人員採取試購行動,分別在馬鞍山及旺角兩間水果零售商檢獲共72個懷疑附有虛假日本產地說明的黃金桃。經調查後,發現有關黃金桃產自內地,與所聲稱的不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油麻地女子報稱遭強姦 警緝白衣男 下一篇 【港珠澳大橋】通車後人數增15% 昂坪360:內地旅客增一倍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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