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冒牌韓國高麗參違商品例 參茸店及經理共被罰1.2萬元

2018-08-01 16:06

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海味店及一名經理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海味店及一名經理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資料圖片

深水埗一間參茸海味店售賣假冒韓國某品牌的高麗參,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海味店及一名經理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
海關表示,早前接獲舉報後進行試購行動,從深水埗一間參茸海味店購買一盒價值2800元的韓國品牌高麗參。但經韓國生產商核實後,證實涉案高麗參並非該品牌產品。
涉事參茸海味店及一名經理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高麗參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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