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劫犯上吊】女事主內褲精液驗出死者DNA 偷LAN線自縊符物理條件

2018-11-01 13:31

左:政府化驗所化驗師譚卓寧博士;右:林永春。
左:政府化驗所化驗師譚卓寧博士;右:林永春。

九龍灣姦劫案疑犯林永春被捕後26小時在羈留室以網絡數據線自縊身亡,死因研訊今續。同負責自縊案和姦劫案證據檢驗的化驗師庭上匯報構成相關案情的模擬實驗,結果顯示死者有可能並符合物理條件下,從臨時羈留室偷取涉案「LAN」線、並以同款「LAN」線啟動羈留室花灑頭和上吊;亦證實強案現場膠紙上有疑犯鞋印以及死者家中藏有受害女途人身上的同款漁絲。

政府化驗所化驗師譚卓寧博士於死者自縊後一周,即去年5月19日,到案發秀茂坪警署主持3項模擬案情的實驗。第一項實驗證明以一般成年男性的力量,能夠由臨時羈留室從電腦和牆上插頭拔出涉案同款「LAN」線;第二項實驗顯示涉案同款「LAN」線綁上羈留倉倉門鐵枝後,繩結能承受最少90公斤的重量和離地吊起一個1.8米假人;第三項實驗則反映涉案同款「LAN」線可勾脫羈留室花灑頭的金屬導流片之間的承接組件,從而啟動灑水系統。

譚承認第二項實驗中假人尺寸與死者身高不脗合。但他表示死者比假人矮,涉案「LAN」線既然能吊起假人,必能以同樣方式吊起死者。

譚亦指有關強姦案證物化驗報告指出,強姦案現場鞋印與死者家中其中一隻鞋鞋底圖案脗合。在死者家中搜出和曾用於綁起受害女途人的漁絲屬同款,物料為透明單支尼龍。但譚承認同款質料受廣泛應用,以上校對只證明兩條漁絲「有可能」是同一條。

另有化驗報告指出死者與女事主衣物上均有對方纖維,證明2人曾有身體接觸。從女事主的內褲、短褲上提取的精液和胸罩上提取的口水樣本均發現有死者DNA。

是次死因研訊所有證人經已作供完畢,裁判官黃偉雄表示明早11時會就死者上吊動機、閉路電視內容、化驗結果等方向為陪審團提供死因裁判指引,並會於周一退庭後作出裁決。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2:24
更新時間: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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