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經紀牌訛稱無案底中年漢終認罪 官:證人「變晒做太空人」
2018-11-01 12:08
58歲男子涉於1998至2016年間,多次向地產代理監管局申請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時,訛稱自己從無案底或其他刑事記錄。男子被控12項申請地產代理牌照時,作出及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或資料,被告今於屯門法院自行抗辯。他最初全否認控罪,表示自己曾受襲而喪失大部分記憶,非企圖作虛假聲明,但他未能提供有關受襲事件的任何證明。被告在裁判官水佳麗協助理解案情後,表示寧願「節省法庭時間」,故轉為承認所有控罪。案件將押後到本月15日判刑。
被告黃四川今穿著全身黑白條紋西裝出庭自辯,他被控12項申請批給地產代理(個人)牌照續期方面,作出虛假或是具誤導性的陳述,或提供虛假的或是具誤導性的資料。他表示自己約於1996至1997年間被人襲擊,從而失去大部分記憶。但由於事隔20多年,不論黃或是控方均未能找到當時受襲事件的相關記錄。
黃呈上了一份3日前的醫療報告,以說明自己曾被襲,惟水官表示報告只屬一般性臨床證明,即頭部受傷或會引致失憶,未能證實失憶之事真確與否。而目擊證人方面,則為一個黃已不太認得的朋友,及當年在場的保安員,水官指證人「變晒做太空人」,所提供到的資料太虛無縹緲,無從協助。
黃聽取相關理論後沉默,再表示願轉為認罪,水官重申,控罪所指他是有意作出虛假聲明,若他堅持自己失憶,非有心為之,則不可認罪,他表示理解。最後他承認上述12項控罪。
黃求情時表示自己為退休人士,現常參與義務工作,稱自己以前是不良人士,但自被襲後就如變了另一個人,有努力做事,亦希望可為社會多做善事,「幫到人幫到自己」,望可給予他改過自身的機會。水官表示法庭非常樂意給予犯錯之人機會,亦見黃真的如其所言,1996年後再無犯事,故將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服告,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判刑。期間被告續準以1萬元保釋外出。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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