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前經紀串謀詐騙判社服令 官:給被告一次機會
2018-11-01 11:11
前保險公司經紀涉與財務顧問串謀詐騙而被廉署揭發,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決,前業務代表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56歲保險經紀公司前業務代表李廷遠,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案發時他是一間獲授權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業務代表,可以推銷多間保險公司的產品,包括安盛集團旗下的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被告涉嫌於2012年7月27日至11月19日及同年9月25日至11月21日期間,聯同另一人一起串謀詐騙安盛金融和保誠,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自己是兩份投保申請的經手代理人,及導致兩家公司承保及發出保單,並向保險經紀公司支付與保單有關的佣金或其他款項。
香淑嫻裁判官考慮到報告正面,而且被告在之前案件出獄後已經成為好人。雖然案情嚴重,但考慮到受保人沒有任何損害,被告也不是主謀,牽涉到的金額也只有每一張保單100元,所以給被告一次機會。
法庭記者: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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