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經理及妻涉欺詐保險公司1.2萬佣金 押9月應訊
2018-07-25 19:01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高級分行經理及其妻子,控告兩人涉嫌虛假聲稱該妻子為兩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以欺詐該保險公司逾1.2萬元額外佣金。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答辯,被告各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
53歲被告盧永昌於案發時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高級分行經理,其48歲妻子區潔梅為安盛保險代理人,而安盛是香港一家持牌保險公司。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兩人於周一(23日)同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盧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兩項控罪指盧及區涉嫌分別於2010年1月14日及10月12日,虛假地向安盛表示區為兩份投保書的經辦保險代理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盛承保和簽發該兩份保單,以及就有關保單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項,導致區獲得利益或安盛蒙受不利。
廉署調查發現,由於相信上述兩份投保書內的資料屬真確,安盛向盧及區支付合共逾1.2萬元額外佣金。
餘下一項控罪指盧涉嫌於2010年10月12日,虛假地向一名安盛客戶表示上述其中一份保單是一項5年定期保險計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客戶購買保單,以及支付該保險計劃的保費,導致盧及區獲得利益或該客戶蒙受不利。廉署調查發現,該保險計劃其實是一項10年定期保單,該客戶每年支付約9.6萬元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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