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前经纪串谋诈骗判社服令 官:给被告一次机会
2018-11-01 11:11
前保险公司经纪涉与财务顾问串谋诈骗而被廉署揭发,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决,前业务代表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56岁保险经纪公司前业务代表李廷远,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案发时他是一间获授权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业务代表,可以推销多间保险公司的产品,包括安盛集团旗下的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被告涉嫌于2012年7月27日至11月19日及同年9月25日至11月21日期间,联同另一人一起串谋诈骗安盛金融和保诚,即不诚实地虚假地表示,自己是两份投保申请的经手代理人,及导致两家公司承保及发出保单,并向保险经纪公司支付与保单有关的佣金或其他款项。
香淑娴裁判官考虑到报告正面,而且被告在之前案件出狱后已经成为好人。虽然案情严重,但考虑到受保人没有任何损害,被告也不是主谋,牵涉到的金额也只有每一张保单100元,所以给被告一次机会。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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