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戶口供集團作假車保呃132萬元保金 4被告獲撤控罪

2018-10-31 14:28

第二被告周珮祺(右);第七被告李靜文(左)。 黎嘉怡攝
第二被告周珮祺(右);第七被告李靜文(左)。 黎嘉怡攝

在網上訛稱以低價代理購買汽車保險並提供偽造保險單的犯罪集團「立成保險有限公司」及「宏發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於社交平台大賣廣告及報稱以月賺4,000元的「筍工」,成功招徠多名男女「出租」戶口,以供利用收取犯罪得益,涉及洗黑錢逾280萬港元。集團於一年內騙取357名車主合共132萬元保金,案中主腦早前罪名成立,被判囚45個月,另外4名借出銀行戶口的被告否認串謀洗黑錢罪,4人今於區域法院撤銷控罪。

法官李慶年指合理人不應輕易相信他人及未有對事件作出懷疑,考慮4名被告出身草根,思想簡單及愚昧,或有可能不知其戶口將用作非法用途,著他們需經一事長一智,並稱「不需要成功地搵好多錢,最緊要生性」。

控罪指4名被告周珮祺、林俊傑、梁凱琳及李靜文於2016年在網上看到汽車零件銷售招聘或銀行戶口租借,以whatsapp聯絡發貼人,並借出其銀行戶口。

法官考慮4名被告是否存有洗黑錢意圖及與他人達成協議,並指出合理的人應知道銀行戶口為個人資產,不應輕易將戶口交給他人,特別陌生人,亦指4名被告只想不勞而獲,雖他們沒有處理涉案銀行戶口的款項,未有參與及留意戶口交易情況,但只著眼於收取戶口借出所得的4,000元租金。法官另指第二被告周珮祺只有中三程度,操行屬B級,惟家人未有灌輸正確理財觀念,雖已知洗黑錢的罪名,但未有理解箇中運作,認為周被騙取該銀行戶口。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2:31
更新時間:14:28

第六被告梁凱琳。 黎嘉怡攝
第六被告梁凱琳。 黎嘉怡攝
第三被告林俊傑。 黎嘉怡攝
第三被告林俊傑。 黎嘉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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