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學校對兒子照顧不周向主任噴殺蟲水 單親母認罪還柙候判

2018-10-30 16:02

被告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資料圖片

51歲單親媽媽疑因不滿學校對其患有學習障礙症兒子之教學方式,及照顧不周全,在本年9月3日開學日,到校門口用殺蟲水噴向訓導主任。單親母事後被落案起訴,她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需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遂將被告徐新群還柙至11月13日判刑。

被告徐新群育有兩名兒子,10歲的次子患有學習障礙症,事主X為次子就讀學校之訓導老師。徐亦曾於上個學年拒絕讓兒子上學,以表達對學校不公平對待的不滿。惟徐於今年開學日時,突然出現並將帶在身上的殺蟲水取出,直噴向X。其後校方報警,警員奉召到場將徐拘捕。控方透露當時幸好X有即時以手掩面,傷勢並不嚴重,可於同日出院。

辯方求情時表示徐為單親媽媽,需要獨力照顧兩名兒子,壓力大負擔重。徐作出此舉是出於校方對兒子不公平而感到不滿,是一事衝動犯事。其後辯稱當日晨運時,剛好攜帶殺蟲水在身,不認同認控方指徐有預謀地犯案。最後辯方稱徐即時認罪,已有悔意,願意承擔責任,望錢官可輕判處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4:14
更郱時間:16:02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