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覆核】《基本法》不容人大常委逕自釋法 李柱銘:皇帝未嚟點解要跪低
2018-10-30 14:03
「一地兩檢」條例的司法覆核案,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申請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直言,「一地兩檢」安排是在高鐵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以「一國一制」取入「一國兩制」。他又指雖然人大釋法對法官有約束力,但《基本法》第158條不容人大常委會未經本港法院提請而逕自釋法,故他促請法官按其對法律的理解裁斷本案。他形容:「皇帝都未嚟,點解要跪低?」
李柱銘指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曾於80年代承諾以《基本法》對港實施中國在港的基本方針,包括「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故以《基本法》第18條引進內地法律必然是違憲的。
政府嘗試以便利為由使「一地兩檢」安排看似合理,但李柱銘質疑政府何必要在海關、移民與檢疫口岸實施整套內地法律?他直言政府以一項本地法規將內地法在港實施變得合理,「這簡直是瘋狂,政府怎能以第18條引進一頭怪獸?」
李柱銘強調《基本法》並非國家法律,它賦予特區有排他性的權利,禁止在港實施中國憲法或其他在《基本法》框架以外的法律。另外,人大常委會透過《基本法》第158條自願限制釋法權,只有在終院提請下才可釋法。李柱銘直言,他不相信人大常委會有收到終院尋求法律意見的要求。
李柱銘認為,雖然本案可能上訴至終院,最終由終院提請人大釋法,但法官現階段應按照其對《基本法》的理解裁決。另外,政府一方指不同意「一地兩檢」安排不會影響不選搭高鐵的人,李柱銘舉例指《大學條例》雖只影響少數人,但條例其實適用於全港。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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