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14被告判緩刑或罰款 年長被告劉鐵民判囚4個月
2018-10-26 15:48
律政司在此輪起訴中一共控告15人,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和梁翰林,其中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及劉鐵民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10人則認罪。
社民連與部份被告開庭前在法院外高叫口號。其中一名被告翁耀聲指,佔領運動距今4年,仍對運動中發生的荒誕事實感慨,包括政府以民事禁制令清場:「原來一啲政治事件、檢控,要靠民事禁制令,要靠一啲商會嘅龍頭大佬支持,政府先至夠膽去做嘢。好感慨,見到呢啲看似荒誕嘅事實,但係佢真係活生生咁發生咗出嚟。」
翁重申市民上街是因政府提出遠離民意的普選方案,也無代表港人向中央反映民意,不配得人民信任。他又促請香港人堅守崗位,在自己的群體中發起「小小嘅改變」:「呢啲小小嘅改變,由大家自己發起嘅改變,正正就係組成『雨傘運動』呢個群眾運動最大嘅主因。」
各被告判刑如下:
被告姓名(案發年齡)
劉鐵民(69歲)
4個月監禁
翁耀聲(19歲)
2個月監禁,緩刑1年半,罰款15000元
蕭雲龍(29歲)
6星期監禁,緩刑1年,罰款15000元
文伙安(53歲)
6星期監禁,緩刑1年,罰款15000元
陳柏陶(25歲)
6星期監禁,緩刑1年,罰款15000元
黎宇聲(50多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羅慧茵(25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陳瑋鋒(17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朱瑞英(41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黃嘉義(53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江金桃(52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陳遨天(22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罰款10000元
陳子勳(42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
陳榮華(45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
梁翰林(17歲)
1個月監禁,緩刑1年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5:20
更新時間: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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