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案】庭上播警方會面記錄 被告指「係阿海殺阿姨」

2018-10-24 18:15

顏永周(掩面者)堅稱無殺人。資料圖片
顏永周(掩面者)堅稱無殺人。資料圖片

中年凍肉店屠夫涉於前年5月在深水埗住所殺害並肢解前妻姨姨,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被告今就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兩罪於高院續審,被告在警方會面記錄指「總之我無做到,唔關我事」,又指「係阿海殺阿姨」。

庭上播放52歲被告顏永周的警方會面記錄,指在被告住所搜出一張女子「張麗」的身分證,被告回應「張身分證唔係我,我租返黎,好多野都唔係我」,並表示不認識該女子。

警員另指被告以男子「陳明」的身分證向滙豐地產租用深水埗單位,問及曾否見過「陳明」,被告指經朋友「阿海」見過他一次,其後「阿海」已回大陸,「陳明」是「阿海」親戚,被告稱「我個樣同佢差唔多」,而單位由「阿明」租用,警方質疑被告於早前會面記錄指單位由「阿海」表哥租用,表哥每月到訪收租,而被告未有任何方法聯絡表哥,惟被告現另指單位由「阿明」租借。

警方完成該次會面記錄後,被告突然道出「係阿海殺阿姨」,隨即警方再安排錄影記錄,被告透露案發當日晚上9時回家,在客廳見「阿海」左手箍阿姨頸部,右手持約1尺長尖刀,蹲在地上並著被告「唔好出聲」,阿姨當時則面向地,被告曾問及「阿海」為何殺阿姨,「阿海」回應「我地嘅事,唔關你事」,又指「唔應該知嘅唔好知」,被告形容阿姨仍有些許反應,惟「阿海」再插多一刀。被告指「阿海」在事後稱「自己搞掂,你唔好出聲,會洗乾淨」,及後被告幫忙以黑色膠袋包裹棄置於地上,染有血跡的地布及舊衣服棄於石硤尾街垃圾筒,後到北河街打麻雀,至凌晨約一時返回住所。被告被問及為何未有報警,被告指當時感到害怕,亦沒有身分證。被告另指當晚收到「阿海」電話稱「已搞掂」才回家,被問及「阿海」電話號碼時,被告指沒有其電話,因「阿海」使用充值卡電話,會經常轉換,平日多由「阿海」致電給被告。

警方表示報稱為被告女友的阿靜在案發前曾3次聯絡死者,問及被告二人是否相識,被告否認,亦不清楚其女友曾聯絡阿姨,警方另指閉路電視記錄被告於當日晚上9時45分手持黑色膠袋離開住所,質疑被告當晚並沒有打麻雀,被告解釋「可能當晚發生太多事,一時記唔清楚,個心亂咗,精神唔定」,警方又問及為何需棄置膠袋內的舊衫褲及地布,被告回應「驚第二個女朋友見到咁多女人衫係到,所以掉咗」。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329
更新時間: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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