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選舉主任DQ劉小麗前未予機會回應 港大張達明斥「政治凌駕法律」

2018-10-14 20:06

張達明批評DQ劉小麗的過程「是赤裸裸的有法不依」。資料圖片
張達明批評DQ劉小麗的過程「是赤裸裸的有法不依」。資料圖片

選舉主任早前裁定,意圖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的提名無效。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今日在其facebook撰文,質疑選舉主任選擇性地引用陳浩天選舉呈請一案的判詞,但刻意對判詞中有關程序公義的法律規定隻字不提,而且在裁決前未給予劉小麗機會回應,「是赤裸裸的有法不依,政治凌駕法律」。
張達明表示,判詞清楚指出,選舉主任即使認為有強而有力的客觀證據證明參選人並不是真誠擁護基本法,但基於公平原則及程序公義,需要先給予參選人合理的機會回應質疑,而選舉主任亦應先考慮參選人的回覆。他又指,在陳浩天一案中,選舉主任有按法律要求給予他機會回應,只是當時陳浩天選擇不作回應。而且即使陳浩天已經在參選時公開表示他鼓吹港獨及廢除《基本法》,當時選舉主任仍給予陳浩天解釋機會。但反觀今次在劉小麗事件上,選舉主任沒有按法律要求行事,公然有法不依。質疑是「讓政治凌駕法律,是絕對不能接受」。
同時,他又批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不但未有斥責選舉主任及特區政府政治凌駕法律,反而在fb上批評劉小麗兩年前「作『龜速』宣誓時,應預料到今天的結果」,是「涼薄」和「令人氣憤」。
其他已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參選人有陳凱欣、馮檢基和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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