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欠債向財務公司申貸款 警員准保釋押至11月再訊

2018-10-11 10:56

被告蔡永鴻。 陳詠恩攝
被告蔡永鴻。 陳詠恩攝

男警務人員涉於2015年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時,隱瞞其財務狀況,遭警方拘捕,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詐騙罪,警員毋須答辯,裁判官朱仲強將案件押至11月29日,以待被告向當值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被告准以原有條件,即現金400元保釋。

49歲被告蔡永鴻被控於2015年5月19日,在香港藉欺騙,即向八方位(國際)財務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被告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並意圖欺詐,誘使上述八方位(國際)財務有限公司作出一連串作為,即批出被告所申請的港幣10,000元貸款,以及向其發出一張具有被告姓名的港幣10,000元支票,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上述八方位(國際)財務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蒙受不利。

法庭記者:陳詠恩

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詐騙罪,警員毋須答辯,案件押至11月29日。 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詐騙罪,警員毋須答辯,案件押至11月29日。 資料圖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